• 主卡人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手提電話號碼:
請一併輸入國家/區域編號及/或地區編號。
如非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請勾選此格。
證明文件號碼:
(包括英文字母及括號內數字如A123456(0))
證件簽發國家/地區:
出生日期:
信用卡號碼
驗證碼:
(請輸入圖中的文字)
銀行專用
分行編號
職員編號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資料政策通告私隱政策聲明 (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他文件(可經不時修訂)),並同意受該等檔(如適用)所約束。
當申請人填寫並遞交網上申請表時,其資料受保安接層(SSL)加密技術保護,以保證申請人的資料得以保密。
申請人必須為年滿十八歲之人士。
卡公司將按 閣下所提交之文件作最終審批而決定拒絕或批發予 閣下之信用卡類別、信用額及有關年利率,恕不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此表格並非用作緊急遞交資料 (如:舉報詐騙或可疑交易)之用。如 閣下有任何查詢,請致電中銀信用卡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53 8828。
  • 主持卡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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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短訊密碼認證
一次性短訊密碼將發送至主卡持有人的電話號碼以進行安全驗證
请输入验证码:
  • 條款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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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申請信用卡條款及細則
請向下滾動閱讀有關的條款及細則


  1. 所有通過本網頁就本申請而提供的資料均屬詳實,本人(等)授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向本人(等)的僱主、財務機構及信用諮詢公司或任何其它信用狀況或資料來源查詢核實以上資料,並收取該等資料用以處理及評核此申請,並在本人(等)的申請獲批准後,用以操作本人(等)的戶口。若本人(等)為卡公司現有客戶、及/或曾向卡公司提供任何資料作申請用途,則除非本人(等)在此申請表上提供進一步的更新資料,本人(等)確認所有現有記錄及/或已提供的資料均反映現況。本人(等)進一步同意如該等資料有任何變更會從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卡公司,並無論如何須於資料變更後30天內提供任何替代或文件的核證副本(如適用,包括因任何法律、規例或任何監管或稅務機構所發出的指引而要求取得的證明或其他文件)。本人(等)確認,卡公司有權根據其認為恰當的任何資料來源以更新其現存的資料,如有需要卡公司可要求本人(等)確認有關資料。
  2. 本人(等)並授權卡公司向下述者披露本人(等)及/或此項申請及/或本人(等)的戶口之任何資料,可獲披露及可運用資料者為:(i) 卡公司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用以處理及核實此申請;(ii) 卡公司聘請的服務提供者,對客戶賬戶的操作(包括信用管理服務)和賬戶服務之市場推廣有關之服務;(iii)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屬機構;及(iv)在中銀信用卡上出現其名稱或標誌的第三者。
  3. 本人(等)同意及明白在卡公司認為適合的情況下,卡公司可能隨時及不時將其持有的客戶資料轉移至其它地方(包括香港以外的地區)。
  4. 本人(等) 謹此鄭重及真誠地作出如下聲明: (i)本人(等)所持有的信用卡從未因拖欠還款而被發卡機構取消; (ii)就本人(等)的任何債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按揭、私人貸款及其它財務安排而言),本人(等)並沒有拖欠還款超過30天;(iii)本人(等)從未,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宣告破產,或成為任何破產案件或相類似的法律程式的被申請者,或受任何接管令或相類似的命令的約束; 及 (iv)本人(等)已經小心及謹慎地考慮過本人(等)的資產及負債狀況。本人(等)並無任何意圖,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申請本人(等)的破產或相類似的命令,或向本人(等)的債權人作出任何個人自願安排或相類似的安排的建議,而本人(等)亦不覺得有任何理由需要提出任何上述申請或建議。
  5.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按本人(等)申請的卡種而定)中銀信用卡之重要條款及條件、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中銀信用卡主要條款及細則摘要、拒納「超越信用限額」功能之條款及細則、 資料政策通告(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它文件(可經不時修訂)),以及關於每月信用限額之條款及細則,並同意受該等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6. 就申請中銀恒地會Visa卡之申請人:本人(等),以下簽署人,謹此確認及接受若本人(等)之申請獲批核,如本人(等)仍未成為「恒地會」(由「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恒地會有限公司」經營)會員或未有提供有效之「恒地會」會員號碼,本人(等)將自動登記成為「恒地會」會員。本人(等)同意授權卡公司將本人(等)於申請「中銀恒地會Visa卡」及不時提交予卡公司的資料,轉交予或向「恒地會」披露作為向本人(等)提供及繼續提供「恒地會」會籍之用。本人(等)亦授權卡公司不時將本人(等)更新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上列資料)提供及轉交予「恒地會」作為向本人(等)繼續提供「恒地會」會籍之用。「中銀恒地會Visa卡」將會同時作為信用卡及「恒地會」會員證使用。本人(等)已經細心閱讀「恒地會」會員守則,並同意受「恒地會」會員守則(可經不時修訂)所約束。

您必需點擊以下連結並閱讀、明白及同意有關條款及細則以繼續您的申請。


如欲索取上述各項文件,可致電中銀信用卡24小時推廣熱線(852) 2108 3288。
關於負責任借貸的提示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及經常性使費,並確定有足夠還款能力。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還款能力,並且沒有過度借貸。
  • 本人(等)知悉須按時還款,以避免逾期費用及逾期還款利息。
  •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下述條款、文件(可經不時修訂)及提示,並同意受該等條款及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本人作爲主卡持有人,已細心閲讀並清楚明白上述條款、文件...
本人作爲附屬卡申請人,已細心閲讀並清楚明白上述條款、文件...
  • 附屬卡個人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英文姓名:
手提電話號碼:
請一併輸入國家/區域編號及/或地區編號。
如非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請勾選此格。
證明文件號碼:
(包括英文字母及括號內數字如A123456(0))
證件簽發國家/地區:
出生日期:
  • 附屬卡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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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若本人(等)為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及/或曾向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提供任何資料作申請用途,則除非本人(等)提供進一步的更新資料,本人(等)確認所有現有記錄及/或已提供的資料均反映現況。本人(等)明白及同意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將使用有關資料作申請中銀信用卡的用途。。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中文姓名:
前用姓名/別名 (如適用):(請遞交前用姓名/別名證明)
性別:
國籍(國家/地區):
住宅電話(如適用):
(若閣下之電話號碼為香港以外地區,請一併輸入國家/區域編號及/或地區編號。)
如非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請勾選此格。
前用姓名/別名 (如適用)
本人之住宅地址與主卡申請人不同 (請另附住宅地址證明):
本人之永久住址與現居住址不同 (請另附永久住址證明):
永久英文地址:
(郵政信恕可不接納)
地址欄一:
地址欄二:
地址欄三:
地區:
香港
九龍
新界
其他
閣下之永久住址登記將改為此表格中申報之地址。

^ 客戶聯絡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手提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 可被用於通知信用卡賬戶的重要事項。若 閣下未能提供有關資料,􀀀閣下將未能接收卡公司發出的重要風險通知,而 閣下的信用卡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如 閣下為現有中銀信用卡主卡客戶,此附屬卡申請表內提交的資料將不會用作更新 閣下主卡戶口的現存的資料。如你需要更改主卡賬戶資料,請前往任何一間中銀香港分行辦理。
與主卡申請人關係 :
 
工作資料
職業:
職位 :
僱主/公司英文名稱 :
公司電話(如適用):
(若閣下之電話號碼為香港以外地區,請一併輸入國家/區域編號及/或地區編號。)
如非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請勾選此格。
^ 客戶聯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手提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可被用於通知信用卡賬戶的重要事項。若閣下未能提供有關資料,閣下將未能接收卡公司發出的重要風險通知,而閣下的信用卡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
  • 附屬卡個人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其他指示
櫃員機螢幕指示 :
附屬卡每月信用限額 :
本人欲為上述附屬卡就每個月結期的簽賬及現金透支金額設定上限 (「每月信用限額」)為港幣 元(註)。
註:若申請人沒有註明附屬卡每月信用限額,附屬卡將共用主卡之信用額度。信用限額以每港幣1,000元為單位。如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批出的額度低於主卡申請人填寫之附屬卡每月信用限額,將以較低者為準。
領卡地點:
(港幣信用卡、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及Intown網上卡之領卡通知書將分別寄予 閣下,而所有卡需於同一地點領取)
關連人士
截至本申請表日期,申請人是否屬下列任何人士或其親屬:
中銀香港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附屬公司及分行)的或中銀香港附屬公司、聯屬公司以及中銀香港能對其行使控制的其他實體的董事/監事/總裁/高級管理層及主要職員/委員會主席/部門主管/分行行長/從事貸款審批的僱員/控權人(指單獨或連同其他相聯控權人持股5%或以上),或者中銀香港附屬公司、聯屬公司以及中銀香港能對其行使控制的其他實體的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董事/高級管理層及主要職員。申請人的代理是否為中銀香港還是其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或董事或該等人士之親屬?申請人的擔保人是否為中銀香港的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或董事或該等人士之親屬?
中文姓名 :
英文姓名 :
公司名稱 :
部門名稱 :
與申請人關係 :
 
  • 核對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信用卡資料
卡種:
主持卡人資料
手提電話號碼:
證件簽發地:
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出生日期:
卡號:
銀行專用
分行編號
職員編號
更改
附屬卡個人資料
若本人(等)為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及/或曾向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提供任何資料作申請用途,則除非本人(等)提供進一步的更新資料,本人(等)確認所有現有記錄及/或已提供的資料均反映現況。本人(等)明白及同意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將使用有關資料作申請中銀信用卡的用途。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英文姓名:
手提電話號碼:
證件簽發地:
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出生日期:
更改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中文姓名:
前用姓名/別名 (如適用):
性別:
國籍:
^住宅電話:
前用姓名/別名 (如適用):
^香港住宅英文地址(郵政信箱恕不接納):
永久英文住址(郵政信箱恕不接納):
^ 客戶聯絡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手提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 可被用於通知信用卡賬戶的重要事項。若 閣下未能提供有關資料,􀀀閣下將未能接收卡公司發出的重要風險通知,而 閣下的信用卡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如 閣下為現有中銀信用卡主卡客戶,此附屬卡申請表內提交的資料將不會用作更新 閣下主卡戶口的現存的資料。如你需要更改主卡賬戶資料,請前往任何一間中銀香港分行辦理。
與主卡申請人關係:
更改
附屬卡工作資料
職業:
職位:
公司英文名稱:
公司電話:
更改
其他指示
櫃員機螢幕指示:
附屬卡每月信用限額 :
註:若申請人沒有註明附屬卡每月信用限額,附屬卡將共用主卡之信用額度。信用限額以每港幣1,000元為單位。如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批出的額度低於主卡申請人填寫之附屬卡每月信用限額,將以較低者為準。
領卡地點:
更改
關連人士
截至本申請表日期,申請人是否屬下列任何人士或其親屬: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公司名稱:
部門名稱:
與申請人關係: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資料政策通告私隱政策聲明、信用卡產品詳情 (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他檔(可經不時修訂)),並同意受該等檔(如適用)所約束。

  1. 所有通過本網頁就本申請而提供的資料均屬詳實,本人(等)授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向本人(等)的僱主、財務機構及信用諮詢公司或任何其它信用狀況或資料來源查詢核實以上資料,並收取該等資料用以處理及評核此申請,並在本人(等)的申請獲批准後,用以操作本人(等)的戶口。若本人(等)為卡公司現有客戶、及/或曾向卡公司提供任何資料作申請用途,則除非本人(等)在此申請表上提供進一步的更新資料,本人(等)確認所有現有記錄及/或已提供的資料均反映現況。本人(等)進一步同意如該等資料有任何變更會從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卡公司,並無論如何須於資料變更後30天內提供任何替代或文件的核證副本(如適用,包括因任何法律、規例或任何監管或稅務機構所發出的指引而要求取得的證明或其他文件)。本人(等)確認,卡公司有權根據其認為恰當的任何資料來源以更新其現存的資料,如有需要卡公司可要求本人(等)確認有關資料。
  2. 本人(等)並授權卡公司向下述者披露本人(等)及/或此項申請及/或本人(等)的戶口之任何資料,可獲披露及可運用資料者為:(i) 卡公司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用以處理及核實此申請;(ii) 卡公司聘請的服務提供者,對客戶賬戶的操作(包括信用管理服務)和賬戶服務之市場推廣有關之服務;(iii)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屬機構;及(iv)在中銀信用卡上出現其名稱或標誌的第三者。
  3. 本人(等)同意及明白在卡公司認為適合的情況下,卡公司可能隨時及不時將其持有的客戶資料轉移至其它地方(包括香港以外的地區)。
  4. 本人(等) 謹此鄭重及真誠地作出如下聲明: (i)本人(等)所持有的信用卡從未因拖欠還款而被發卡機構取消; (ii)就本人(等)的任何債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按揭、私人貸款及其它財務安排而言),本人(等)並沒有拖欠還款超過30天;(iii)本人(等)從未,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宣告破產,或成為任何破產案件或相類似的法律程式的被申請者,或受任何接管令或相類似的命令的約束; 及 (iv)本人(等)已經小心及謹慎地考慮過本人(等)的資產及負債狀況。本人(等)並無任何意圖,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申請本人(等)的破產或相類似的命令,或向本人(等)的債權人作出任何個人自願安排或相類似的安排的建議,而本人(等)亦不覺得有任何理由需要提出任何上述申請或建議。
  5.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按本人(等)申請的卡種而定)中銀信用卡之重要條款及條件、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中銀信用卡主要條款及細則摘要、拒納「超越信用限額」功能之條款及細則、 資料政策通告(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它文件(可經不時修訂)),以及關於每月信用限額之條款及細則,並同意受該等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6. 本人(等)明白卡公司沒有使用任何貸款中介公司,卡公司亦不會接受任何中介公司或第三者轉介信用卡申請。本人(等)並確認沒有透過中介公司或第三者轉介信用卡申請,或曾提供個人資料予中介公司或第三者以促致、洽商、取得或申請信用卡。

關於負責任借貸的提示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及經常性使費,並確定有足夠還款能力。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還款能力,並且沒有過度借貸。
  • 本人(等)知悉須按時還款,以避免逾期費用及逾期還款利息。
  •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下述條款、文件(可經不時修訂)及提示,並同意受該等條款及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本人作爲主卡持有人,已細心閲讀並清楚明白上述條款、文件...
本人作爲附屬卡申請人,已細心閲讀並清楚明白上述條款、文件...
您可於30天內在本行網頁www.bochk.com下載並儲存以下條款及細則,有關限期過後您未必能夠下載或儲存同一版本的該等資料。

信用卡合約


  • 完成申請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信用卡附屬卡申請所需文件
為儘快辦理您的申請,請遞交下列有關附屬卡申請人證明文件之副本。
  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建議影印時放大至200%
    • 影印證件時請選用較淺色模式
    • 於影印本空白地方上簽署

  2.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文件

    如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士,需一并提供有效护照副本。 如为非香港居民,需提供有效护照副本(内地居民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原居地身份证副本)。

  3. 住宅地址證明

    最近三個月內之現居住址證明,如電費單、差餉單或銀行月結單等
    (如永久地址與現居住址不同,請另附永久地址證明);
卡公司可能需要 閣下提供額外文件以作批核。

上傳文件

注意文檔需符合以下條件:
  1. 文件格式包括 jpg(jpeg)或tif(tiff)
  2. 建議文件不超出3MB為佳(每種文件類型最多可上載 5個檔案)
  3. 所上載的文件名稱不支援以下符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