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有關「中銀信用卡主要條款及細則摘要」,請按此。
所有經此申請渠道申請的中銀信用卡,只提供非紙張形式條款及細則,如有需要可到分行索取有關資料的紙質版本。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英文姓名:
手提電話號碼^:
請一併輸入國家/區域編號及/或地區編號。
如非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請勾選此格。
證明文件號碼:
(包括英文字母及括號內數字如A123456(0))
證件簽發國家/地區:
出生日期:
驗證碼:
客戶聯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手提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可被用於通知信用卡賬戶的重要事項。若閣下未能提供有關資料,閣下將未能接收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 「卡公司」)發出的重要風險通知,而 閣下的信用卡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資料政策通告私隱政策聲明 (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他文件(可經不時修訂)),並同意受該等檔(如適用)所約束。
當申請人填寫並遞交網上申請表時,其資料受保安接層(SSL)加密技術保護,以保證申請人的資料得以保密。
卡公司將按 閣下所提交之文件作最終審批而決定拒絕或批發予 閣下之信用卡類別、信用額及有關年利率,恕不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此表格並非用作緊急遞交資料 (如:舉報詐騙或可疑交易)之用。如 閣下有任何查詢,請致電中銀信用卡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53 8828。
  • 條款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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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專用
分行編號
職員編號
信用卡申請信用卡條款及細則
請向下滾動閱讀有關的條款及細則


  1. 所有通過本網頁就本申請而提供的資料均屬詳實,本人(等)授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向本人(等)的僱主、財務機構及信用諮詢公司或任何其它信用狀況或資料來源查詢核實以上資料,並收取該等資料用以處理及評核此申請,並在本人(等)的申請獲批准後,用以操作本人(等)的戶口。若本人(等)為卡公司現有客戶、及/或曾向卡公司提供任何資料作申請用途,則除非本人(等)在此申請表上提供進一步的更新資料,本人(等)確認所有現有記錄及/或已提供的資料均反映現況。本人(等)進一步同意如該等資料有任何變更會從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卡公司,並無論如何須於資料變更後30天內提供任何替代或文件的核證副本(如適用,包括因任何法律、規例或任何監管或稅務機構所發出的指引而要求取得的證明或其他文件)。本人(等)確認,卡公司有權根據其認為恰當的任何資料來源以更新其現存的資料,如有需要卡公司可要求本人(等)確認有關資料。
  2. 本人(等)並授權卡公司向下述者披露本人(等)及/或此項申請及/或本人(等)的戶口之任何資料,可獲披露及可運用資料者為:(i) 卡公司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用以處理及核實此申請;(ii) 卡公司聘請的服務提供者,對客戶賬戶的操作(包括信用管理服務)和賬戶服務之市場推廣有關之服務;(iii)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屬機構;及(iv)在中銀信用卡上出現其名稱或標誌的第三者。
  3. 本人(等)同意及明白在卡公司認為適合的情況下,卡公司可能隨時及不時將其持有的客戶資料轉移至其它地方(包括香港以外的地區)。
  4. 本人(等) 謹此鄭重及真誠地作出如下聲明: (i)本人(等)所持有的信用卡從未因拖欠還款而被發卡機構取消; (ii)就本人(等)的任何債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按揭、私人貸款及其它財務安排而言),本人(等)並沒有拖欠還款超過30天;(iii)本人(等)從未,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宣告破產,或成為任何破產案件或相類似的法律程式的被申請者,或受任何接管令或相類似的命令的約束; 及 (iv)本人(等)已經小心及謹慎地考慮過本人(等)的資產及負債狀況。本人(等)並無任何意圖,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申請本人(等)的破產或相類似的命令,或向本人(等)的債權人作出任何個人自願安排或相類似的安排的建議,而本人(等)亦不覺得有任何理由需要提出任何上述申請或建議。
  5.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按本人(等)申請的卡種而定)中銀信用卡之重要條款及條件、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中銀信用卡主要條款及細則摘要、拒納「超越信用限額」功能之條款及細則、 資料政策通告(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它文件(可經不時修訂)),以及關於每月信用限額之條款及細則,並同意受該等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6. 就申請中銀恒地會Visa卡之申請人:本人(等),以下簽署人,謹此確認及接受若本人(等)之申請獲批核,如本人(等)仍未成為「恒地會」(由「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恒地會有限公司」經營)會員或未有提供有效之「恒地會」會員號碼,本人(等)將自動登記成為「恒地會」會員。本人(等)同意授權卡公司將本人(等)於申請「中銀恒地會Visa卡」及不時提交予卡公司的資料,轉交予或向「恒地會」披露作為向本人(等)提供及繼續提供「恒地會」會籍之用。本人(等)亦授權卡公司不時將本人(等)更新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上列資料)提供及轉交予「恒地會」作為向本人(等)繼續提供「恒地會」會籍之用。「中銀恒地會Visa卡」將會同時作為信用卡及「恒地會」會員證使用。本人(等)已經細心閱讀「恒地會」會員守則,並同意受「恒地會」會員守則(可經不時修訂)所約束。
  7. 若本人(等)為卡公司現有中銀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鑒於卡公司審核本申請,則本人(等)同意:
    1. 目前適用於本人(等)對中銀信用卡主卡之使用的《信用卡持卡人合約》(“原條款”)以載明原條款變更之變更撮要[www.bochk.com/creditcard/bocci/agt/summary_of_changes_chi.pdf]中所述方式,予以修訂(“變更撮要”)。該等修訂包括添加銀行為原條款的當事方(以確保銀行可直接向本人(等)提供若干電話服務、網上服務和生物識別鑑證服務(均與信用卡有關),以及擴大本人(等)的彌償義務,以確保該等義務覆蓋銀行)
    2. 本人(等)已閱讀並明白變更撮要及《中銀信用卡之重要條款及條件》;及
    3. 卡公司和中銀香港一經批准本人(等)以本申請表申請的新信用卡《信用卡合約》將對本人(等)生效及具約束力,並適用於卡公司簽發予本人(等)的所有信用卡。

您必需點擊以下連結並閱讀、明白及同意有關條款及細則以繼續您的申請。
如欲索取上述各項文件,可致電中銀信用卡24小時推廣熱線(852) 2108 3288。
關於負責任借貸的提示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及經常性使費,並確定有足夠還款能力。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還款能力,並且沒有過度借貸。
  • 本人(等)知悉須按時還款,以避免逾期費用及逾期還款利息。
  •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下述條款、文件(可經不時修訂)及提示,並同意受該等條款及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下述條款、文件(可經不時修訂)及提示,並同意受該等條款及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 個人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迎新禮品:

個人資料
本人並確認本人於卡公司的所有現有記錄均屬準確及反映現況,亦明白及同意卡公司將使用有關資料作申請中銀信用卡的用途。
同意
不同意
前用姓名/別名 (如適用)
香港永久居民: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中文姓名:
前用姓名/別名 (如適用)
性別:
國籍(國家/地區):
「東方萬里行」會員資料
如 閣下未成為「東方萬里行」會員,請提供以下其中一項証件類別及號碼作登記會籍用途;否則,卡公司會跟據 閣下所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登記「東方萬里行」會籍。
如 閣下已成為「東方萬里行」會員,請提供所登記之証件類別及號碼。如主卡申請人提供的現有「東方萬里行」會員資料與「東方萬里行」之記錄不符,卡公司有權為主卡申請人向「東方萬里行」登記新的會籍或取消 閣下之申請。
香港永久居民:
婚姻狀況:
教育程度:
住宅電話(如適用):
(若閣下之電話號碼為香港以外地區,請一併輸入國家/區域編號及/或地區編號。)
如非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請勾選此格。
香港住宅英文地址:
(若在申请信用卡期间需更改地址,请致电信用卡热线)
(郵政信箱恕不接納)
地址欄一:
地址欄二:
地址欄三:
地區:
香港
九龍
新界
其他
本人之永久住址與住宅地址不同 (請另附永久住址証明):
永久英文地址:
(若在申请信用卡期间需更改地址,请致电信用卡热线)
(郵政信恕可不接納)
地址欄一:
地址欄二:
地址欄三:
地區:
香港
九龍
新界
其他
閣下之永久住址登記將改為此表格中申報之地址。
香港住宅資料:
個人 / 聯名 :
每月供款 / 租金 (港幣) :
居住年數:
工作資料
職業:
僱主英文名稱 :
職位 :
僱主英文地址:
(若在申请信用卡期间需更改地址,请致电信用卡热线)
地址欄一:
地址欄二:
地址欄三:
地區:
香港
九龍
新界
其他
公司電話(如適用):
(若閣下之電話號碼為香港以外地區,請一併輸入國家/區域編號及/或地區編號。)
如非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請勾選此格。
服務年數 :
月薪 (港幣):
月薪(貨幣):
畢業年份 :
獲頒學歷資格:
^ 客戶聯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手提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可被用於通知信用卡賬戶的重要事項。若閣下未能提供有關資料,閣下將未能接收卡公司發出的重要風險通知,而閣下的信用卡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
只供學生填寫
院校名稱 :
課程類別 :
學制
預計畢業年份 :
父母親資料
關係 :
英文姓名 :
受僱公司名稱 :
公司/ 手提電話號碼 :
業務性質:
職位 :
本人證實已獲得上述人士同意將其以上之個人資料予以披露
  • 個人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其他指示
「通訊地址/月結單」設定:
請設定本人通訊地址為
如閣下已經登記中國銀行(香港)/南洋商業銀行/集友銀行的網上銀行服務或卡公司的網上服務,閣下是次成功申請的信用卡將被預設為收取電子月結單,而非郵寄月結單。閣下可隨時於網上更改月結單設定。
櫃員機螢幕指示 :
設置「超越信用限額」功能 :
本人(等)要求卡公司為是次成功申請的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屬卡(如適用)設置「超越信用限額」功能。允許超越信用限額,信用卡賬戶或將被收取超越信用限額手續費。
如 閣下欲為其他中銀信用卡設置拒納超越信用限額交易功能,請另行辦理。
有關詳情請參閱拒納「超越信用限額」功能之條款及細則
領卡地點:

新卡將郵寄至客戶的通訊地址;若因個別情況未能安排郵寄,客戶將獲通知到分行領取新卡。
閣下如欲於港幣信用卡附加中銀卡服務,請於領取新卡後到分行辦理。
關連人士
截至本申請表日期,申請人是否屬下列任何人士或其親屬:
中銀香港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附屬公司及分行)的或中銀香港附屬公司、聯屬公司以及中銀香港能對其行使控制的其他實體的董事/監事/總裁/高級管理層及主要職員/委員會主席/部門主管/分行行長/從事貸款審批的僱員/控權人(指單獨或連同其他相聯控權人持股5%或以上),或者中銀香港附屬公司、聯屬公司以及中銀香港能對其行使控制的其他實體的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董事/高級管理層及主要職員。申請人的代理是否為中銀香港還是其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或董事或該等人士之親屬?申請人的擔保人是否為中銀香港的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或董事或該等人士之親屬?
中文姓名 :
英文姓名 :
公司名稱 :
部門名稱 :
與申請人關係 :
 
信貸資料申報
您是否有(包括現正申請中)其他銀行/財務機構之有抵押貸款產品(自住樓宇按揭除外)或其他財務機構(銀行除外)之無抵押貸款產品
您需負責之其他有抵押貸款每月總供款金額(港元):
您需負責之其他有透支產品每月總結欠金額(港元):
您需負責之其他無抵押貸款每月總供款金額(港元):
您需負責之其他無抵押循環貸款總結欠金額(港元):
直銷推廣
本人不欲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經以下渠道作直銷推廣(請以” ”選擇渠道):
本人不欲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經以下渠道作直銷推廣(請以” ”選擇渠道):
電子渠道
郵件
專人電話
如您沒有在以上任何方格內以” ”號顯示您的選擇,即代表您並不拒絕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任何形式的直銷推廣。
為改善及提供更全面的服務予卡公司的客戶,卡公司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本集團」*其他成員及其他人^作其包括財務、保險、信用卡、證券、商品、投資、銀行及相關服務和產品及授信的直銷推廣。若您不欲卡公司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以上人士作以上用途,請 閣下在這方格上以“☑”號表示。
*「本集團」指卡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分行、附屬公司、代表辦事處及附屬成員,不論其所在地。附屬成員包括卡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分行 附屬公司 代表辦事處及附屬成員,不論其所在地。
以上代表 閣下現在對是否接收直銷推廣資料,以及對本公司擬將 閣下個人資料提供予「本集團」* 其他成員作直銷推廣的選擇,亦取代任何 閣下之前已告知本公司的選擇。請注意,閣下以上的選擇適用於根據本公司的「資料政策通告」上所載的產品,服務及/或標的類別的直銷推廣。請 閣下參考該通告以得知在直銷推廣上可使用個人資料的種類,以及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提供予 什麼類別的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直銷推廣中使用。
^ 請 閣下參考該通告上以得知在直銷推廣上可使用的個人資料的種類,以及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提供予甚麽類別的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直銷推廣中使用。
註:#只適用於持有中銀香港賬戶及/或受由2021年1月17日生效之《信用卡合約》約束的客戶。
  • 核對資料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更改
銀行專用
分行編號
職員編號
信用卡資料
卡種:
迎新禮品:
閣下為機構之:
更改
個人資料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英文姓名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中文姓名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英文姓名
身份證明文件上的中文姓名
證明文件類別
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手提電話號碼:
前用姓名/別名:
出生日期:
性別:
出生日期:
證件簽發國家/地區:
國籍(國家/地區):
香港永久居民:
婚姻狀況:
香港永久居民:
教育程度:
^香港住宅英文地址(郵政信箱恕不接納):
永久英文住址(郵政信箱恕不接納):
香港住宅資料:
個人 / 聯名 :
每月供款/租金:
居住年數:
^住宅電話:
^客戶聯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手提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可被用於通知信用卡賬戶的重要事項。若閣下未能提供有關資料,閣下將未能接收卡公司發出的重要風險通知,而閣下的信用卡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
更改
工作資料
公司英文名稱:
公司電話:
公司英文地址:
職業:
職位:
月薪 (港幣):
服務年數:
月薪(貨幣):
畢業年份:
獲頒學歷資格:
學生資料
院校名稱:
課程種類:
學制:
預計畢業年份:
父母親資料
關係:
英文姓名:
受僱公司名稱:
公司/ 手提電話號碼:
業務性質:
職位:
更改
其他指示
「通訊地址/月結單」設定:
請設定本人通訊地址為:
如閣下已經登記中國銀行(香港)/南洋商業銀行/集友銀行的網上銀行服務或卡公司的網上服務,閣下是次成功申請的信用卡將被預設為收取電子月結單,而非郵寄月結單。閣下可隨時於網上更改結單設定。
櫃員機螢幕指示:
設置拒納「超越信用限額」功能:
更改
關連人士
截至本申請表日期,申請人是否屬下列任何人士或其親屬:
銀香港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附屬公司及分行)的或中銀香港附屬公司、聯屬公司以及中銀香港能對其行使控制的其他實體的董事/監事/總裁/高級管理層及主要職員/委員會主席/部門主管/分行行長/從事貸款審批的僱員/控權人(指單獨或連同其他相聯控權人持股5%或以上),或者中銀香港附屬公司、聯屬公司以及中銀香港能對其行使控制的其他實體的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董事/高級管理層及主要職員。申請人的代理是否為中銀香港還是其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或董事或該等人士之親屬?申請人的擔保人是否為中銀香港的控權人、小股東控權人或董事或該等人士之親屬?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公司名稱:
部門名稱:
與申請人關係:
更改
信貸資料申報
您是否有(包括現正申請中)其他銀行/財務機構之有抵押貸款產品(自住樓宇按揭除外)或其他財務機構(銀行除外)之無抵押貸款產品?
您需負責之其他有抵押貸款每月總供款金額(港元):
0
您需負責之其他有抵押透支產品總結欠金額(港元):
0
您需負責之其他無抵押貸款每月總供款金額(港元):
0
您需負責之其他無抵押循環貸款總結欠金額(港元):
0
更改
 
直銷推廣
本人已閱讀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貴公司」)的《資料政策通告》及已對 貴公司擬使用本人個人資料作直銷推廣作出回應。
本人不欲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經以下渠道作直銷推廣(請以” ”選擇渠道):
電子渠道
郵件
專人電話
如您沒有在以上任何方格內以”☑”號顯示您的選擇,即代表您並不拒絕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任何形式的直銷推廣。
為改善及提供更全面的服務予卡公司的客戶,卡公司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本集團」*其他成員及其他人^作其包括財務、保險、信用卡、證券、商品、投資、銀行及相關服務和產品及授信的直銷推廣。若您不欲卡公司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以上人士作以上用途,請 閣下在這方格上以“☑”號表示。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分行、附屬公司、代表辦事處及附屬成員,不論其所在地。附屬成員包括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分行 附屬公司 代表辦事及附屬成員,不論其所在地。
以上代表 閣下現在對是否接收直銷推廣資料,以及對卡公司擬將 閣下個人資料提供予「本集團」*其他成員及其他人^作其直銷推廣的選擇,亦取代任何 閣下之前已告知卡公司的選擇。請注意, 閣下以上的選擇適用於根據卡公司的「資料政策通告」上所載的產品,服務及/或標的類別的直銷推廣。
^ 請 閣下參考該通告上以得知在直銷推廣上可使用的個人資料的種類,以及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提供予甚麽類別的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直銷推廣中使用。
註:#只適用於持有中銀香港賬戶及/或受由2021年1月17日生效之《信用卡合約》約束的客戶。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資料政策通告私隱政策聲明、信用卡產品詳情 (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他檔(可經不時修訂)),並同意受該等檔(如適用)所約束。

  1. 所有通過本網頁就本申請而提供的資料均屬詳實,本人(等)授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向本人(等)的僱主、財務機構及信用諮詢公司或任何其它信用狀況或資料來源查詢核實以上資料,並收取該等資料用以處理及評核此申請,並在本人(等)的申請獲批准後,用以操作本人(等)的戶口。若本人(等)為卡公司現有客戶、及/或曾向卡公司提供任何資料作申請用途,則除非本人(等)在此申請表上提供進一步的更新資料,本人(等)確認所有現有記錄及/或已提供的資料均反映現況。本人(等)進一步同意如該等資料有任何變更會從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卡公司,並無論如何須於資料變更後30天內提供任何替代或文件的核證副本(如適用,包括因任何法律、規例或任何監管或稅務機構所發出的指引而要求取得的證明或其他文件)。本人(等)確認,卡公司有權根據其認為恰當的任何資料來源以更新其現存的資料,如有需要卡公司可要求本人(等)確認有關資料。
  2. 本人(等)並授權卡公司向下述者披露本人(等)及/或此項申請及/或本人(等)的戶口之任何資料,可獲披露及可運用資料者為:(i) 卡公司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用以處理及核實此申請;(ii) 卡公司聘請的服務提供者,對客戶賬戶的操作(包括信用管理服務)和賬戶服務之市場推廣有關之服務;(iii)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屬機構;及(iv)在中銀信用卡上出現其名稱或標誌的第三者。
  3. 本人(等)同意及明白在卡公司認為適合的情況下,卡公司可能隨時及不時將其持有的客戶資料轉移至其它地方(包括香港以外的地區)。
  4. 本人(等) 謹此鄭重及真誠地作出如下聲明: (i)本人(等)所持有的信用卡從未因拖欠還款而被發卡機構取消; (ii)就本人(等)的任何債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按揭、私人貸款及其它財務安排而言),本人(等)並沒有拖欠還款超過30天;(iii)本人(等)從未,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被宣告破產,或成為任何破產案件或相類似的法律程式的被申請者,或受任何接管令或相類似的命令的約束; 及 (iv)本人(等)已經小心及謹慎地考慮過本人(等)的資產及負債狀況。本人(等)並無任何意圖,於香港或任何其它地方,申請本人(等)的破產或相類似的命令,或向本人(等)的債權人作出任何個人自願安排或相類似的安排的建議,而本人(等)亦不覺得有任何理由需要提出任何上述申請或建議。
  5.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按本人(等)申請的卡種而定)中銀信用卡之重要條款及條件、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中銀信用卡主要條款及細則摘要、拒納「超越信用限額」功能之條款及細則、 資料政策通告(或不時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某些相關實體以任何名稱發出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的一般政策的其它文件(可經不時修訂)),以及關於每月信用限額之條款及細則,並同意受該等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6. 本人(等)明白卡公司沒有使用任何貸款中介公司,卡公司亦不會接受任何中介公司或第三者轉介信用卡申請。本人(等)並確認沒有透過中介公司或第三者轉介信用卡申請,或曾提供個人資料予中介公司或第三者以促致、洽商、取得或申請信用卡。
  7. 若本人(等)為卡公司現有中銀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鑒於卡公司審核本申請,則本人(等)同意:
    1. 目前適用於本人(等)對中銀信用卡主卡之使用的《信用卡持卡人合約》(“原條款”)以載明原條款變更之變更撮要[www.bochk.com/creditcard/bocci/agt/summary_of_changes_chi.pdf]中所述方式,予以修訂(“變更撮要”)。該等修訂包括添加銀行為原條款的當事方(以確保銀行可直接向本人(等)提供若干電話服務、網上服務和生物識別鑑證服務(均與信用卡有關),以及擴大本人(等)的彌償義務,以確保該等義務覆蓋銀行)
    2. 本人(等)已閱讀並明白變更撮要及《中銀信用卡之重要條款及條件》;及
    3. 卡公司和中銀香港一經批准本人(等)以本申請表申請的新信用卡《信用卡合約》將對本人(等)生效及具約束力,並適用於卡公司簽發予本人(等)的所有信用卡。
關於負責任借貸的提示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及經常性使費,並確定有足夠還款能力。
  • 本人(等)清楚了解自己的還款能力,並且沒有過度借貸。
  • 本人(等)知悉須按時還款,以避免逾期費用及逾期還款利息。
  • 提示: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下述條款、文件(可經不時修訂)及提示,並同意受該等條款及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本人(等)已細心閱讀並清楚明白下述條款、文件(可經不時修訂)及提示,並同意受該等條款及文件(如適用)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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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合約






  • 完成申請
所輸入的資料與現存系統不符,請重新輸入。
信用卡申請所需文件
卡公司可能需要 閣下提供額外文件以作批核。

上傳文件

注意文檔需符合以下條件:
  1. 文件格式包括 jpg(jpeg)或tif(tiff)
  2. 建議文件不超出3MB為佳(每種文件類型最多可上載 5個檔案)
  3. 所上載的文件名稱不支援以下符號 /,<, >,|,:,?